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昔金圣叹有"不亦快哉"三十三则,今李敖有"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"三十三则,顾而乐之,乃作"网恋之不亦快哉"三十三则,以蔚网际奇观。
1、电子情书往来,节约纸张若干,少砍古树若干,不亦快哉!
2、可以与众多MM同时约会,对每一个MM都说:我只爱你一个人,不用看某一位MM脸色,只要打字速度够快,不亦快哉!
3、可以一边抠脚丫一边挖鼻孔一边跟众MM海聊神侃,不亦快哉!
4、可以买几本名人名言辞典放于电脑旁,先扮大文豪再扮大情圣,抢尽情痴至尊宝风头,不亦快哉!
5、不用给网上MM倒洗脚水,不亦快哉!
6、虽然谈了N个MM,却不用见一个丈母娘,不必为给未来丈母娘送礼拜年发愁,不亦快哉!
7、可以大搞精神之恋运动,不让柏拉图老先生专美于前,不亦快哉!
8、不会把某个MM肚子搞大,不亦快哉!
9、情人节不用花大把银子送鲜花巧克力,几十封电子贺卡过去,便可将其邮箱填满,不亦快哉!
10、可以一边上网一边抽差烟喝劣酒,不受MM辖制,不亦快哉!
11、不怕两个MM撞到一起,不怕奸情曝光,不会被指责为用情不专朝秦暮楚陈世美二世,不亦快哉!
12、明知对方原本一条恐龙,拥有"魔鬼般的面孔,天使般的身材",我却反其道而想之,认定为"天使般的面孔,魔鬼般的身材",梦中情人夜夜入梦,不亦快哉!
13、虽然塌鼻梁、高度近视、满脸麻子且背呈龙虾状,却可跟MM自吹貌似潘安,不让小马哥独享眼球于银幕,不亦快哉!
14、跟MM分手不用装出痛苦不堪状,敲敲键盘轻松搞定,不亦快哉!
15、跟MM分手可扮痛苦万分状,其情之悲状比之铁达尼号之沉没事件有过之而无不及,问天下情圣舍我其谁?先被自己感动,不亦快哉!
16、就算跟100个MM分手也不用赔偿青春损失费,也不用挨砖头、硫酸、尖刀、炸药包等物袭击,不亦快哉!
17、可以突然来一个网际蒸发,叫众多MM迷失于网络,寻我而不得,泪如雨下键盘短路,恨不能将电话线扩大投身网海徇情,不亦快哉!
18、可以叫MM专情于我,而我可同时爱七八个MM,不亦快哉!
19、可以四海为家,走遍神州各地,至某地歪头一想:此地有我MM一名。仍电话告之:我已来贵地。电话那头恐龙先吓个半死。但随即告其曰:因重要公干不能前来与你一晤,万分抱歉云云。彼恐龙便在电话那端大松一口真气,然其喘息之声早入我耳,不亦快哉!
20、早知网络恋人"见光死"定律,却仍挑选一妹力无穷者见面,结果当然还是"见光死"。但为定律身体力行,不惜牺牲自己,更可现身说法于各论坛,教育网络后进于聊天室,不亦快哉!
21、可以对所有的MM大方地说byebye,不带走一个眼球,潇洒脱俗,不亦快哉!
22、每个月网费三位至四位数,为中国电信作贡献,不亦快哉!
23、发邮件不用贴邮票、买信封,对中国邮政说不,作果断坚决英雄状,不亦快哉!
24、可以对还未网恋的哥们说:老土!还不快网恋?不亦快哉!
25、可跟哥们吹牛:你有N个MM?我有N+1个!不亦快哉!
26、可以同时开几个ICQ,自己跟自己网恋,越肉麻越恶心越好,将拼音输入法打到每分钟250字,不亦快哉!
27、与一同性"人妖"相约某酒吧,先比头发短,再比胡子长,看谁饭量大,酒量高。相视大笑,加为好友,不亦快哉!
28、可以"人妖"身份勾引男同胞,自称玛丽莲梦露再世网络copy版,却打死也不给对方电话号码,或给对方一空号,不亦快哉!
29、网恋成功,可以与数位MM同时步入神圣的虚拟教堂,结为终身伴侣,却不犯重婚罪,不亦快哉!
30、用红色炸弹(请贴)炸人,告知天下网友,我要结婚了,兹定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某秒于某网站教堂举行虚拟婚礼,快来祝贺,不来拉倒!当天某网站严重塞车不得不关闭半小时,不亦快哉!
31、结婚也不用摆宴席请酒,不用买家具买电视,不用装修新房写请贴,不亦快哉!
32、最重要的是,就算离婚N次,也不必为锅碗瓢盆马桶盖子的所有权发愁,不用看街道办事处老妈妈的脸色,也不付律师费、诉讼费……不亦快哉!
33、为网恋耗去若干RMB,若干青春,待若干与我相恋的MM均已成家抱孩子若干年后,我仍保持网际王老五童贞之身,不亦快哉!
(若干年后,当仍持有网际法医开具的童贞证明的夜郎同志他说了这样一段话:
曾经有很多真诚的网恋摆在我的面前,可是我没有珍惜。所以当我临终的时候仍然持有童贞的证明,不亦悲哉!如果上天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,我会对所有的MM说:我爱你!让我们见面吧,那怕你是一条恐龙…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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